倘若男方身患精神疾病,那么,这种状况并不妨碍他们进行
离婚手续的办理。
然而,若在此阶段他缺乏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则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达成
离婚协议,此时,女方有权向相关
司法机关提出离婚诉请。如法院判定女方的权益与患病的配偶存在
利益冲突的话,它将依照法律规定,主动为女方指派其他合适的
监护人为其担任法庭
代理人员。若法院认定男方由于罹患精神疾病且长期未能治愈,从而导致了夫妻之间的
感情破裂,那么,法院将会依法作出
离婚判决。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
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
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