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
袭警罪为名的
公诉案件,通常情况下,经由法院受理之后,在两个月以内便会作出相应的判决,但最长不超过第三个月。通常而言,所有的
刑事案件都需要经历侦查、审查以及审判这三个重要的阶段。在
一审审理并作出判决之后,若
犯罪嫌疑人为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则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
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