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形下,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进行理赔:
1、
保险事故并不在所购买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之内;
2、存在等待期免责条款,即在
保险合同正式生效后,若
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亦可据此条款不予赔付;
3、被保险人故意违反保险合同约定,导致发生合同约定之外的风险事件;
4、投保人未能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用;
5、投保人因自杀或者
故意犯罪行为而导致的保险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
人死亡、
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