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构成
强奸罪的情况下,嫌疑人
家属何时可接回
当事人在涉及到被他人
诬陷的
刑事案件中,若
证据尚显不足以支撑指控,则不应对涉案嫌犯实施
拘留等强制性法律程序。反之,若已依法进行紧急拘留,并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证据明显不足支撑指控,此时应毫不迟疑地释放嫌犯。
然而,若仅凭
犯罪嫌疑人亲属认定
证据不足,实际上却存在充足证据证明嫌犯确实
犯罪,那么此情况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另外,依据法律规定,实施拘留后应在三日内(最长不超过七日)向检察机关申请
逮捕令,倘若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证据仍显不足,将会拒绝签发逮捕令并要求撤销拘留决定,此时,负责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嫌犯。对于
流窜作案和
结伙作案的嫌犯,
拘留期限最长可达三十日。同样,检察机关审查
逮捕申请的最长期限也为七日。
《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
犯罪未遂。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