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司上市必须满足如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首先,您的股票必须已经获得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并且已经公开进行发行;
其次,公司的总股本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实际上也有部分规定是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接着,作为申请人,您的公司必须已经正式营业三年及以上,并且在过去的三年里实现持续盈利(在中国大陆市场的创业板上则须同时满足连续两年且累计达到1000万元的净利润以及最近一个财年的总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条件);
此外,您的公司还需拥有至少1000名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并且向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占到公司总股本的25%以上;如果您的公司总股本超过人民币4亿元,那么向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应在10%以上(但也有部分规定是15%以上)。
最后,您的公司在过去的三年中不能存在任何重大
违法行为,并且财务会计报告中不能有任何
虚假记载。除此之外,国务院可能会对您的公司提出其他特定的要求。
《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