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
保证在有效的
诉讼期限内进行
申诉(
民事诉讼的
有效期限为三年,以权利人明确知晓或者应该知晓其权益受到了侵害及责任方之日开始计算);
其次,应选择具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进行申诉(关于
合同纠纷的
诉讼,应由被告所在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最后,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诉状,同时按照被告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申诉状中应包含以下重要信息:
(1)原告的
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2)被告的相关信息(如保险公司的名称、所在地、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3)申诉的具体要求(例如要求重新理赔或补充
赔偿等)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
(4)相关
证据及证据来源,
证人的姓名和居住地址(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当事人陈述、
书证、
物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