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力争追回所
拖欠款项;若协商未果,建议在法律赋予的3年
诉讼时效内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对于财产类案件,应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估价额,按照以下比例逐级递增缴纳
案件受理费:
1、诉讼请求数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受理费;
2、超过1万元但低于或等于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比例缴纳;
3、超过10万元但低于或等于20万元的部分,按照2%比例缴纳;
4、超过20万元但低于或等于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比例缴纳;
5、超过50万元但低于或等于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比例缴纳。法律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具体条文可见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即请求人民法院维护公民合法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是三年。除此以外,如有
法规另行规定,则依该规定执行。诉讼时效从权力人知晓并可能受到损害开始,到他应该知道权益已经受损,及被告
责任人的日期起算。法律另设有具体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然而,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能够证明权益受损害时间过长等,人民法院有权考虑根据
当事人的申请,决定适当延长诉讼时效期限。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