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
起诉讼的探讨如若获得新的
证据线索,那么在裁定反驳
诉讼请求的
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仍然留有余地可以再次提出相关
诉讼;或者在其
有效期范围之内亦可申请复审。所谓“
驳回诉讼请求”,实际上指的是中国最高人
民法院依照实体法的规定,对于审理过的每一个案件,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认为
当事人所提出的实体性请求并没有合理的理由或严格符合法律规范,因此以裁决形式最终予以拒绝的严肃司法行为。这也正是我们向您阐述为“针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作出的一种否定评价”。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