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通常情况下仅会将有关事项告知案件相关方,即案中的各方
当事人,包括被告和原告等。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法庭可能需要将案件信息传达至与案件相关的其他人员或机构,以确保公正妥善地处理案件事宜。以下是几种常见的需要向
家属通
报案件进展的情况:
首先,当涉及到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法庭有义务通知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参与
诉讼程序;
其次,在
刑事案件中,若受害者已经不幸离世,那么其
近亲如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则法庭也需将此情况告知其近亲,以便他们能够充分了解并参与到
诉讼过程中来。
《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
行为能力人由他的
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
代理责任的,由人
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