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障制度,凡满足了
退休条件但
养老保险累计缴纳期限未满十五年者均可享受此项政策,具体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灵活就业及个体工商户,在停止缴费后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时,若其
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则可申请一次性补足社会养老保险;
(2)对于曾为老固定
劳动合同工或长期
临时工,且在计划内、具有城市户籍或未参保或停缴的人员,同样具备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资格。
此外,对于因
被开除、未经公共服务被释放或因其他原因而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人士,也可申请一次性补足社会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