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实施了
取保候审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务必遵守其住居地所在的市、县范围内不得擅
自离境的规定。因此,在未获得相应许可之前,他们无法返回
户籍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