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并不牵涉任何
财产权益关系的案件中,我们的基本收费标准设定在每件5,000元至30,000元之间,并允许在此基础上以合理且适当的幅度进行向上调整。
(二)而当涉及财产权益关系时,按照争议标的额的具体数额分档,依照相应比例逐级递增收费:
1、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在内)的部分,我们将按照8%-10%的比例进行收费;若收费金额低于5,000元,则按照5,000元/件的标准收取费用。
2、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包含50万元在内)的部分,我们将按照7%-9%的比例进行收费。
3、对于争议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含100万元在内)的部分,我们将按照6%-8%的比例进行收费。
4、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包含500万元在内)的部分,我们将按照5%-7%的比例进行收费。
5、对于争议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含1,000万元在内)的部分,我们将按照4%-6%的比例进行收费。
6、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包含2,000万元在内)的部分,我们将按照3%-5%的比例进行收费。
7、对于争议标的额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包含5,000万元在内)的部分,我们将按照2%-4%的比例进行收费。
8、对于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按照1%-3%的比例进行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