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关于
诉讼费用缴纳的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涉及
债务纠纷并选择提起
民事诉讼的情况,通常诉讼费用将由最终
败诉的一方负责承担,
然而,如果在此过程中
当事人聘请了专业
律师作为
代理人进行
诉讼活动,那么
律师服务费用则需要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诉讼案件中,律师费也并非由败诉方全额承担,除非
胜诉方自愿承担此项费用。在民商事案件中,若某一方在案件中被列为被告,且在其聘请律师后成功击败原告,此时,该被告有权向原告提出支付律师费的要求(法律明确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因此,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在
起诉状中明确提出律师费应由败诉方承担的
诉讼请求。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