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所谓
帮信罪或称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
行为人为他人组织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且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在涉及到的案件中,
涉案金额高达35万元便属于情节严重的范畴。
然而,具体的
量刑标准会综合考虑
犯罪情节以及行为人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由法院根据法律
法规进行公正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