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起草
起诉状之前,应当对原被告双方的相关信息进行详尽的了解和记录,其中包括其个人
身份信息、企业工商注册等内容。
其次,应当明确阐述您提起本次
诉讼的具体诉求或者目的,即您希望通过该次诉讼实现何种法律效果。并在此基础之上,详细描述事件的起因、经过以及结果等关键要素。
2.在完成起诉状的撰写之后,请携带起诉状及相关
证据材料前往当地法院的
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将会向被告方发送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文件,同时也会向原告方发送相应的举证通知书以及被告方可能提交的
答辩状。
4.在法院确定了开庭日期后,将会向
当事人发送
传票,告知其具体的出庭时间和地点。请务必按照传票所载明的日期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