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
逮捕之后,
当事人若希望获得取保候审,应依照法律程序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
民法院提交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被告人或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以及
辩护律师均享有此项权利。在收到申请后,法院或检察院将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如经审查认定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则会依法作出相应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