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从事灵活就业的人群,抑或是在企业工作的员工以及身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者的您们,其个人办理
养老保险所涉及到的
养老金计算方法,无一例外都遵循相同的原则与公式。此种养老待遇通常被称之为“基本
养老金”,其构成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及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该项待遇以
退休年份的上一个自然年度作为参考标准,计算方式为当年在职员工的月平均收入乘以上一年的缴费指数总和之积再除以二,然后乘以实际缴费年份的百分之十。换言之,如果我们严格按照社会平均缴费比例的百分之百缴纳养老保险一整年后,便能在退休后领取到相当于退休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
工资的百分之零点儿一作为回报。这里有必要针对两个概念进行必要的解释:所谓“缴费指数”,是指参保人的缴费基数与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之间的比值;而“缴费年限”则是指实际参加养老保险时所累积的时间跨度。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这项待遇则是将个体养老保险账户余额,按照退休年纪对应的发放月数进行平均分配。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实际上就是我们在每个月完成养老保险缴纳后,按照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比例划转至相应账户中的数额。
此外,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还有权享受国家每年公布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产生的记账利息。
然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是从哪个角度看,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形式始终与缴费基数密切相关,因此缴费水平对最终养老金收益的影响不容忽视。
《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六条
社会养老保险应当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和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