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限定,关于侵犯警察合法权益之嫌(即“袭警”),通常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且合并或者单独
处罚罚金。
然而,若此行为导致受害者遭受
轻伤一级的伤害,则可视为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其相应的
刑事责任可能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予以加重。
然而,最终的刑期仍需依据
犯罪嫌疑人的悔过表现、
犯罪情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
以
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