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那些超过六十周岁被判有强奸罪的被告人们,我国相关法律并未作出任何针对特定年龄层的特别宽大处理措施。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主要依据被告的
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程度、身体健康状况及其对社会所造成的潜在威胁进行综合性评估与衡量。当然,若该名被告因患有某种疾病致使其行动及自我控制能力有所限制,这或许会对最终判决结果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这并非意味着其即可因此免于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强奸罪的
刑罚范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若情节恶劣者,则刑期可能进一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