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之四项必备条件包括:确实存在不法侵害行为;此种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正在实施中;作为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为了保障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犯这一根本宗旨;而正当防卫的目标,也必须局限于不法侵害者本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
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
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