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怀孕人士的取保候审案件中,审判时限并非仅仅受到
取保候审期间的影响,更需依据案件本身的特性及相关法律流程进行综合评估。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明文规定,当公安机关完成对案件的初步调查工作之后,往往会将该案移交到当地人民检察院以供其进行
审查起诉。而一旦经由人民检察院认定有必要正式
提起公诉,则会将案件提交至相应的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在接收到
公诉资料之后便会依照法定程序展开审理过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开庭审理、
证人出庭作证、
证据质证以及法庭辩论等环节。对于那些案件较为复杂的案件来说,审理所需时间可能较长,但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设定针对此类特殊情况的确切
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