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产假结束之后未能及时返回岗位且未提供合理原因者,将被视为
旷工行为,而旷工是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对此类员工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仅限于解除其
劳动合同。
具体来说,当
劳动者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用人单位均可依法行使解除权:
(1)在
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满足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重渎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
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严重干扰,或者经过用人单位明确指出后仍拒绝改正;
(5)由于法定原因导致
劳动合同效力丧失;
(6)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