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遇到
借款人人际蒸发的情况时,我们应当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法律程序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影响。这意味着我们应立即启动索赔程序,尽可能确保我们的
债务义务不会因借款人的失踪而失效。
其次,如若在
债务纠纷中无法找到借款人,则无疑会延长
诉讼的时间,同时也会加重事情处理的繁琐程度。但值得重视的是,这种情况并不会对最终的裁决和执行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如果我们确定
债务人拥有足够的财产作为偿债保障,即使他们选择不现身出庭,我们仍然能够继续
诉讼程序,完成法庭审判,进而对
法院判决书予以
强制执行。因此,在面对此类情况时,我们需要保持冷静,依法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
民法院对于可能因
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
财产保全的裁定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
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