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两种员工在身份上有所不同;
其次,他们所享有的薪资待遇也不尽相同;
第三,两种员工所享受的福利有待商榷;接下来,两种员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也相形见绌;最终,两者在工作岗位上也存在本质的区别。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
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
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
劳动报酬和
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
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