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
法规条款之明文规定,保险人在接到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关于
赔偿或给予保险金额的申请之后,必须于第一时间内进行审慎的审核与核定;若情况较为复杂,也必须在三十个自然日内完成核定工作,除非在相关保单中另有特别约定。据此规定,即使保险案件涉及“情况复杂”,保险公司亦需在这三十个自然日内给出裁决,并且以书面方式告知相关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新颁布的法律进一步明确,对于那些确实属于保险保障范围之内的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应该在达成赔付协议后的十个自然日内支付相应的赔付款项;而对于那些不符合保险责任范畴的申请,保险公司则需要在作出拒绝赔付的决定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同时详细阐述其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