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明确规定,如若明悉他人体会信息网络,进而实施
犯罪行为,培育给予其技术支援或协助,并且情节恶劣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要接受
罚金的惩罚。若是涉及到
单位犯罪,那么单位也将被判
处罚金,其主要负责的高层领导人以及其他负有
直接责任的人员,都需按照第一款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在您所提供的信息中,流水高达五百万元人民币,很有可能会被视为
情节严重。
然而,若要确定是否已经构成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还需要结合实际案件情况,包括是否明确知晓他人正在从事
犯罪活动、所提供的援助是否直接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等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倘若确实构成此
罪名,根据上述法律条款,相关
责任人可能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并承受相应的
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