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取保候审的最长所需时间,往往受到具体事实情形与现行法律规范的双重制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若遇案情特殊,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可适当予以延长,但每次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理论上来讲,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有望达至十五个月之久。
然而,这仅是理论上的最高限度,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能否实现此期限仍需视具体案件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决策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
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对于取保候审
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重新办理
取保候审手续,但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延长取保候审期限的,应当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