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诉讼收费相关
法规,在涉及
损害赔偿等
民事诉讼过程中,若
败诉方未能按判决履行责任,则应当承担相应的
诉讼费用。
然而,由于
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所产生的
律师服务费用,则需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在诉讼案件中,不论原告胜或败,只要其自愿承担诉讼费用,法律均予以认可。就
律师费而言,通常情况下应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定类型的民商事案件中,倘若被告因应诉之需聘请了律师并最终
胜诉原告,那么被告有权向原告索取这部分律师费(法律明确规定,一方
当事人有义务偿还另一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在
债务纠纷案件中,原告在提交
起诉状时,可以明确提出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
诉讼请求。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