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
行为人事先代管了他人财产,未经他人允许而擅自
非法占有为自己所有,且此种数额达到了法定的标准,在他人明确要求追还时,合法权益仍遭到拒绝者,将面临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罚金的
刑事惩罚;如果
数额巨大甚至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处罚。对于他人
遗失物或者
埋藏物,行为人未经授权亦将其非法据为己有,并且数额达到了法定标准,在他人提出索要时,仍然拒绝归还的,也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然而,本条法律规定中,仅限于受害方主动向
司法机关提
起诉讼的情况下,才能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的刑期取决于非法占有的财物数额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果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交出,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可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深圳地区侵占罪8万的
判刑,需要具体分析8万的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如果按照一般标准,8万通常被认为是数额较大,且如果被告人拒不退还或交出,上述法律规定,可能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然而,具体的刑期还需要案件的详细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