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保险合同的条款细则中,明确规定了
实习期间驾驶牵引挂车
机动车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相应的保险
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实习期间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执行特殊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
同时,所驾驶的机动车也不得牵引挂车。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
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