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员工
入职后仅数日便选择离开公司,却未获得相应
工资,
劳动法律师可依据相关
法规,协助其主张权益。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并无关于“员工入职几天离职应否给予工资”的明确规定,然而,该法典亦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无故
拖欠或克扣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合理薪酬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
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