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他人驾驶您所拥有之车辆发生交通意外,倘若该意外事项属于保险
赔偿范畴之内,那么,在保险责任额度范围以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然而,当驾驶人员并未获得合法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时,导致受害方财产遭受损失,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予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