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挪用资金罪的数额计算准则,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其
定罪量刑主要依据的是挪用资金的
涉案金额的大小来予以考量。具体而言,涉及的数额界限及对应的惩罚措施如下所示:
1.
数额较大者:若
行为人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予他人,若涉案金额达到了较大程度,并且
逾期三个月仍未能偿还的;或虽未满三个月,但涉案金额较大且用于进行了营利性活动,抑或是进行了非法活动,则该行为构成了挪用资金罪。
2.
数额巨大者:若行为人挪用资金的涉案金额达到了巨大程度,那么他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3.
数额特别巨大者:若行为人挪用资金的涉案金额达到了特别巨大的程度,那么他将会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数额标准并非固定不变,而是由最高人
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通常会参照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司法实践经验来加以确定。因此,要精确地计算出挪用资金罪的涉案金额,就必须查阅司法解释以及相关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
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