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乃是
刑事侦查环节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手段,它赋予了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特定情形下,能够暂时摆脱
羁押之苦,转而在法庭外等候判决。取保候审这一举措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审判期间不会规避法律责任,进而保障
诉讼程序的顺畅运行。
然而,取保候审之后是否仍将面临
批捕,则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未曾逃避法律
追责,亦无任何阻碍
诉讼进程的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将无需再度面临批捕。然而,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新的
犯罪事实,抑或是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司法机构便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并重新启动对其的
逮捕申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