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对于
委托律师参与
诉讼的客户,
律师所产生的服务费用仍然需有委托人自行承担。
此外,除
败诉方主动承担外,若
胜诉方存在自愿负担
诉讼费用的意愿,也是被允许的。在诉讼案件中,律师费用通常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负责支付。
然而,在涉及到民商事案件的情况下,如果某一方在诉讼中被认定为被告,且其成功聘请了律师进行辩护并最终战胜原告,那么该被告有权向原告提出支付这笔律师费用的要求(根据法律规定,一方
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当事人偿付其因案件审理所需而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在
债务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在
起诉书中明确提出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的
诉讼请求。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
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