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薪资、社会保障、福利待遇、职业培训或劳动安全保护等几个层面上,同用人单位产生了争议,您有权选择向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址所在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依循法律
法规,
劳动者相关权益明确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若双方就此产生分歧,应当首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这个程序来解决争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负责
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
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
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
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