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判定为无条件的赠与且所赠与之财产已完成转移,则在通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回收处理,除非受赠方存在以下三种情形:重大侵犯赠与人或其
近亲的权益、负有
赡养赠与人的义务却未予履行、违反了
赠与协议中规定的应尽义务。对于赠与人而言,其享有
撤销权,但该权利仅可在知晓或应当知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之内行使。
然而,若是附带义务的赠与,倘若受赠人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则赠与人有权收回赠与之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
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