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离职时有权获得
经济赔偿金与
代通知金的双重待遇。倘若公司此前已提前三十日向
当事人发出书面通告,则只需向其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而若未尽提前
告知义务,则须承担支付代通知金以及经济补偿金的双重责任。
《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