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承包合同中的
违约赔偿标准,并无固定数值作参考依据。实际上,
违约赔偿的具体金额应参照
违约行为导致损失的具体情况来衡量确定;损失范围不仅包含实际损失,还包括在承包合同继续履行后可能由对方获得的预期利益。然而,
赔偿数额必须确保不超出
签订合同时可合理预见的违约行为所引发的潜在损失。值得注意的是,承包合同的违约赔偿标准并非由法律明确规定。若双方约定的
违约金水平显然不足以弥补违约行为造成的真实损害,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应根据相关方的申请进行相应调整;相反地,如果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失额的一定比例,同样可以通过该途径要求予以适当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