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特定主体的情况下,应遵循以下处理原则:
首先是关于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若其在实施
犯罪行为之时还未达到法定年龄即十八周岁,那么在
量刑裁定时应当酌情考虑予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其次,对于那些尚未完全丧失分辨与控制自身
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在
犯罪过程中的行为,同样应给予恰当惩罚。
再者,如果犯罪
行为人同时患有耳聋和哑症或者视觉障碍等疾病,也需要在量刑时予以适当考量。
此外,对于
犯罪预备、中止以及未遂等不同阶段的犯罪行为,对于
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
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典型的自首包括两个条件,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入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综上,强奸罪
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从
犯罪主体、犯罪的状态和自首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