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可考虑
申请支付令。
当
债权人要求
债务人履行金钱或其他
有价证券债务时,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未解决的
债务纠纷;以及
支付令能顺利送达到债务人手中,那么便可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支付令的服务,并责令债务人于接到支付令的通知之后的15天内,要么立即清偿所欠债务,要么提供明确的书面反对意见。如若债务人在这15天期限之内既不提出异议也未进行任何还款行为,当地人民法院将有权依法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对其
强制执行。
其次,假如实质性
证据表明的确存在
债权债务关系,尽管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或是
欠条,我们仍然可借助相关法律条款和实际情况的支持,请求当地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裁定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责任。倘若债务人拒绝承担该责任,以及在
判决生效之后,依然拒绝对此债务进行偿还,债权人还可采取进一步措施,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