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女方可运用自身所持有的证明资料,证明自己能为子女提供更加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借此来争取
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审理
抚养权纠纷案件时,往往会将“是否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判断依据,因此,女方若能提交有力
证据,则有可能在
诉讼中获得优势地位。
然而,若是父母已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了共识,那么按照签署的具体协议内容来执行便是顺理成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