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
取保候审的条件之后,
当事人是否能从此案中完全获释,这要视案件的整体情况而定。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作为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会在特定时间范围之内逃脱法律的追究与审判,同时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
传唤,随时出庭。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严格遵循相关
法规,尽职尽责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未经许可不得擅
自离开居住地,以及必须随时听从传唤等,那么在案件审理完毕之后,倘若法院作出无罪或者免于
刑事处罚的裁决,当事人通常可以理解为已经摆脱了困境。
然而,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当事人存在新的
犯罪行为或者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他们很可能会面临再次被捕或者采取其他
强制措施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