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们应该注意到,若有明确
证据证实交通事故存在以下三种异常情况之一,如
(1)驾驶员并未持有有效驾驶资质或处于醉酒状态;
(2)被保险车辆在被
盗窃、
抢劫期间发生事故;
(3)
被保险人蓄意制造出
道路交通事故等,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提供
赔偿服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