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境观察,您可能是以个人身份参与了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计划。需要提醒您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水平较高,最低缴纳标准为当地社会平均
工资的60%,而最高则可以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比例通常设定在20%,其中8%将计入个人账户之中,换句话说,只有您实际缴费的40%能够进入个人账户,剩余的部分(即60%)将会划入
社保统筹基金中。假如您发现自身财务能力无法承受养老保险的负担,希望能够全额
退款,那么我必须遗憾地告诉您,这种情况是无法实现的,因为我们无法提供全额退款服务。您只能获得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也就是您实际缴费的40%,而剩余的60%已经进入到了社保统筹基金中,因此无法退还给您。
此外,由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通常情况下是不可提前提取的,因此您需要等待到达
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来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领取个人账户余额。当您达到
退休年龄时,您的40%的缴费金额将会一次性支付给您,而并非您所期望的那样,可以随时随地进行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