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安机关经过严谨细致的调查取证后,若结论判定确实有
犯罪事实且具备法律
追责的必要性时,便应该立即启动
立案侦查程序。特别是对于诸如
醉酒驾驶这类严重威胁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
刑事案件来说,这属于典型的
公诉案件范畴,应当由检察院按照司法程序进行全面、严谨的审查与
起诉环节。只有在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明确认定该涉案行为不符合
刑法规定的
犯罪构成要件时,才能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公安机关作
撤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