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挪用公款罪,其
追诉时效的具体计算方式为:若挪用公款被用于私人用途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金额达到重大程度、进行盈利性活动,则
犯罪的
追诉期限应自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对于挪用公款金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情况,犯罪的追诉期限则应自挪用公款罪正式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
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
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