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起
离婚诉讼之时,通常情况下
子女抚养费用会按照个人收入的20%-30%计算。根据本国相关法律制度,确定鼓浪屿
抚养费数额的首要步骤在于先由父母双方进行内部协商,如若协商未果,家长可向当地人
民法院
申诉并发起
诉讼程序,同时由法院最终裁定抚养费金额。在此过程中,无论是通过协商途径或者是依赖法院裁决,都应当综合考虑以下三大要素作为确定标准:
(1)子女的现实成长需求;
(2)父母各自真实承受经济压力的能力;
(3)当地生活水平总体状况。如果存在固定性收入,抚养费支付方一般须按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来提供。
而对于需肩负多个子女
抚养责任的家庭,抚养费支付的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最高不能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即便家长们自觉达成协议,由其中一方负责主要抚养子女并负担所有抚养费用,法院仍需严格审查双方是否具备上述合法依据。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
损害赔偿,
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
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
商标、
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
当事人提出案件
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