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公共场所(例如停车场)中发生的汽车划痕事故,其责任方通常涉及到三个方面——肇事者、业主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在讨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之前,首先需要明确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否已经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倘若双方存在此类合约,那么便必须明确该合约详细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对车辆所负有的具体义务。
按照一般的法律观点,当停放在小区的车辆遭受划损后,有必要追究肇事者的
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而言,物业服务企业并不对这种行为承担直接的
侵权赔偿责任。
然而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特定条款或合同约定,若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某些义务,则可能产生
违约责任。所以,首先我们要确认双方间是否存在相关合约,接下来再来考虑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对于他人汽车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直接损失进行赔付,即以损失发生当时的市场价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法加以计算。
此外,车辆在自家小区内指定车位上停放而遭受损坏时,可
报警处理。毕竟,己方曾支付过
停车费用,此时车辆被严重划伤,这有助于迅速破案。在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
赔偿要求的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解决。
若物业服务企业拒绝赔偿,可以将其作为被告对象,并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至于如果车辆停放在业主自行购买的
停车位之上且每月缴纳相应的车位管理费用,那么,物业服务企业可能会承担一定的
赔偿责任;但如若没有签订
保管合同且无额外收费,物业服务企业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还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还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
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
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