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法领域,对于被认定为犯下轻微罪行的罪犯,但其行为未达到
法定刑标准的情况,可依法给予
缓刑的判决。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旦得到受害者的谅解就必定能够获得缓刑。实际上,被判处缓刑的前提是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如
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罪犯具备真诚的忏悔之意并没有进一步引发
暴力犯罪的风险,以及他们的行为未对所在社区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等等。除此之外,即使被判以缓刑的罪犯同时也被判处了
附加刑罚,那么附加
刑罚仍然需要
严格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
打人导致他人
轻伤二级的案件,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可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
刑事处罚。
至于
民事赔偿方面,加害方需要承担受害者因就医治疗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以及由于
误工而造成的
经济损失。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给予缓刑的判决,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